祕密格友的Q:

在下目前也是靠著吸引力法則過活,但因為太成功,才會有以下疑問──

人對於高興的事情總是不一致,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相信有不少人犯過。如果,有人對壞的事情十分執著,將吸引力法則套用在壞的事物方面,不是很可怕?

另外,如果有兩個人,都希望和同一人結婚,並同時使用吸引力的力量,這時是比誰的信念較真、力量較強大嗎?人只有一個,總不可能不「競爭」吧?還是,會出現另外一個人喜歡別人的情況?

這是我想了很久沒答案的問題。吸引力法則,真的沒衝突嗎?

洩密者的A:

吸引法則是自然法則之一,自然法則是宇宙的一部分,其運行是和諧不變的。所以首先我想先解釋,衝突,不是吸引法則的本質,和諧,才是其天性。因此,它又叫「生長法則」或「愛的法則」。和諧,才能不斷生長;和諧,才能有愛。衝突,來自於我們的內心,通常來自潛意識建立的習慣。

利用吸引法則做壞事,違背宇宙的和諧性,所以,不會管用。從另外一個層次來說,萬物皆能量,本質皆相同,都和宇宙相通,人與人也彼此相聯,互為一體。傷害別人,等於傷害自己。因此,傷害別人的想法,違背生長及愛的法則,等於違背吸引法則,不會產生效用。

好,從感覺的角度,來看關於二人同愛一人的問題。

首先,我再提醒大家,吸引法則很重要的一個本質是,你沒辦法替別人求幸福或開心,因為你沒辦法替別人思考及感覺。因此,感情之事要二情相悅。接下來,我們先設定A和B同愛著C,都想和C結緍,這樣比較好解釋。我們知道,A和B當然都能各自使用吸引法則吸引C,想像自己和C共同生活的畫面,但是,請不要忘記,C有自己的感覺和感情,是A和B無法決定的。C和誰結婚,要看C自己。

接著,我們來看看競爭的本質。

人之所以想競爭,是因為相信東西或資源有限,所以在「有限」或「不夠用」的觀念中,你爭我搶。心靈導師提醒我們,宇宙的資源是無限的,每一個生命個體本來都該是富餘、開心的。這觀念打通了之後,我們會打從心底相信屬我的美好事物早已經存在,只要我相信,懂得方法,習慣打坐發功,就會變成實相。

好,再回到A和B感覺必須互相競爭的本能反應。

倘若生活中真的發生了這樣的事,建議A及B,在打坐發功時,跳脫出C只有一個、必須為了C努力競爭的想法,最好只專心想像自己完美伴侶的形象,以及在一起生活的畫面。因為,像C一樣,能讓A或B想定下來的人還有很多,甚至有人可能更適合他們、更能和諧相處。倘若C選了其一,或都不選,表示C不是A或B最好的人選,表示最完美的伴侶還在路上。

啟發祕密的古書「The science of getting rich」提醒過我們,有時候,我們所求的沒得到,並不表示吸引法則無效,相反地,它正在替我們吸引更好、更適合、更和諧的人事物,來替我們達成願望。結論是,感覺必須競爭才能生存,表示認為資源不夠,是一種「欠」或「缺」的能量,只會吸引更多的「欠」或「缺」。我知道,這個觀念太過革命,一時之間很難消化,因為我們從小就被教導──要生存,就必須競爭。而這觀念,早已經根深蒂固。不過,你若可以打破它,生命將一下子開闊起來,無限好東西便將陸續出現。

試試看,生活之中若沒有對壞人壞事的擔憂,也沒有「欠」或「缺」的感受,首先就開心起來。開心了,好東西才進得來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ecrettel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